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6-05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498 号)的核准,曙
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8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 6 年。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承销
及保荐、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30,000,000.00 元后,实收募集资金
为人民币 7,970,000,000.00 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发行
费用合计人民币 32,811,320.7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6〕第 1-00085 号)。公司已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
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各开户银行分别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
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开户情
况如下:
实际到账金额
缴入日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项目
(人民币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50179580109 算力集群系统项目
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60301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7120078801400 下一代高性能 AI 训推
公司天津浦祥支行 002464 一体机项目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20770803040006
分行 00
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行
合计 7,970,000,000.00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作为甲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作为乙
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
主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于甲方面向人工智能的先进算力集群系统项目、下一代高性能 AI 训推一体机项
目或国产化先进存储系统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者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主板监管规则
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
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
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到期募集资金按
期回收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甲方实施
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
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
乙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
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支付结算办法》、
《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主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
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
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
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
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
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
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
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
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
所有损失和费用。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