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原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的 0.744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届满,截止到期日共有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8.8925 万份股票期
权未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将由公司注销;综上,本次共计注销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 9.6368 万份。
上述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
量无误,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表所示:
应注销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注销原因
权数量(万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 人) 0.7443 离职
第四个行权期内未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 人) 8.8925
行权
合计 9.6368 —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