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特智能: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3 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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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主持,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其中董事长欧阳正良、独立董事杨小平、
李鹏志、王茂祺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欧阳正良先生作为激励对
象关联人,董事方芙蓉女士、兰美华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欧阳正良先生作为激励对
象关联人,董事方芙蓉女士、兰美华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在决议范围内全权处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
项:
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等;
否成就,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
权利授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
属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欧阳正良先生作为激励对
象关联人,董事方芙蓉女士、兰美华女士作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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