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 逸飞 公告编号:2026-035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747,18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7 月 31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
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武汉
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790,652 股,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1,371,956 股,首次公开发
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5,162,60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7,273,278 股,占本
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1.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889,330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
总股本的 18.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3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
股份数量为 2,747,183 股(已剔除因股价破发而导致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的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间接持有的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2%。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逸飞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武汉逸飞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
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
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共青城逸兴承诺:
(1)本企业所持有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等股份;且自逸飞激光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逸飞
激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逸飞激光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逸飞激光所有;
(3)本企业将向逸飞激光申报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
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企业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逸飞激光股份的持股变动
及其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
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数为 2,747,183 股(已剔除因股价破发而
导致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时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9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武 汉 逸扬 兴 能 企业
合伙)
共 青 城逸 扬 投 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 青 城逸 兴 投 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流通数量 股数量
(股) 本比例 (股) (股)
合计 11,748,540 12.48% 2,747,183 9,001,357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行条件,承诺涉及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时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相关股东延
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
合计 2,747,183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