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4 证券简称:中原环保 公告编号:2026-47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
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
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能源管理
服务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
司”)与河南炎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公司”)共
同实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楼、拟建学生宿舍楼、土木与交通学院科研综合楼提供相关能源管
理服务。
(1)建设内容包括:龙子湖校区 1-5 号教学楼、拟建学生宿舍
楼施工图纸及清单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热泵主机房及设备系统、
室外地源侧循环系统、1-5 号教学楼室内用户侧循环系统、供配电
系统、节能管理系统、地表绿化移植与场地回填平整、建(构)筑
物及路面(广场)铺装等破损与恢复、安装调试等。
(2)运营内容包括:负责土木与交通学院科研综合楼、1-5 号
教学楼、拟建学生宿舍楼合同期内全部采购范围地源热泵系统的运
营、更新、维保工作,总建筑面积约 101,400 ㎡。
的投资义务,投资 1193.4 万元;炎龙公司承担项目 49%的投资义务,
投资 1146.6 万元。
用之日算起,10 个顺延年。
司(联合体牵头人)与炎龙公司(联合体成员)负责投资建设及合
同期内的运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每年将能源服务费支付至净化公司,该款项
包含净化公司应收 51%运营收入及净化公司代收炎龙公司的 49%
运营收入,净化公司在收到校方运营服务费后,将归属炎龙公司的
运营服务期满,校方无偿收回全部设施设备的产权及管理权。
天/年,制冷 95 天/年。
三、项目联合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净化公司和炎龙公司共同实施,净化公司为联合体牵
头人,炎龙公司为联合体成员。净化公司对项目总负责,承担本项
目的投资(51%)、运营服务(51%)等工作;炎龙公司确保项目
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验收合格,承担本项目的投资(49%)、
建设(100%)、运营服务(49%)等工作。
建设施工范围按照 51%、49%的比例划分投资边界,占比 51%
对应的工程内容由净化公司投资,委托炎龙公司组织施工,双方另
行签订施工合同。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11205264N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伟刚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14 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 号院
经营范围:污水、污泥处理处置;中水开发利用;化工、复合
肥料生产销售;养殖业、种植业;城市固体废弃物(不含危险化学
品)清运、处理和资源利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检测;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经核查,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7LPF84G
注册资本:31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勇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49 号
原盛国际 1 号楼 10 层 14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
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
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河南炎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0%,河南智炬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实际控制人李辉。
经核查,河南炎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乙方:联合体牵头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炎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供热制冷收费面积:需供能建筑面积为 101400 ㎡,其中: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 1-5 号教学楼,建筑面积 38000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土木与交通学院科研综合楼,建筑面
积 23400 平方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拟建学生宿舍楼,
建筑面积约 40000 ㎡(具体建筑面积以实际竣工图为准)。实际使
用面积如有出入及后续新增其他建筑或减少,则按实际面积调整。
(2)合同额:含税服务费收费标准为 0.213 元/㎡·天,年度
服务费、合同总服务费按当期实际投运面积据实核算;预计含税合
同总额 3887.676 万元,大写:叁仟捌佰捌拾柒万陆仟柒佰陆拾圆整;
预计含税合同金额:388.7676 万元(一年),大写:叁佰捌拾捌万
柒仟陆佰柒拾陆圆整(一年),自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服
务期开始收费,收费年限为 10 个供冷、供热季。
在合同执行期间,服务天数如有增加则根据中标服务费按实际
提供的服务面积和服务天数,据实调整费用。若非乙方原因导致 1
个付费周期内,实际供能服务天数不足 180 天,按照 180 天结算;
供能服务天数 180~220 天,按照 180 天结算;供能服务天数大于 220
天,超出 220 天部分另行据实结算。
(3)支付时间:每年支付 1 次,费用确认 2 次。在每个制冷
期服务结束后 14 日内、供暖期服务结束后 14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
确认当期制冷期或供暖期服务费,形成服务费确认单,甲方无正当
理由拒不确认的,以乙方确认的为准。每年供暖期服务结束后 60
日内,经乙方申请后,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支付
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当期(含 1 个供冷季、1 个供热季)运行服务费。
(4)合作期限: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120 天内,向甲方提供
本项目的冷热源地埋管换热系统、室内空调系统、电气系统、暖通
专业抗震支架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以及建成后的
能源管理服务。运营服务期为:从各期能源系统竣工验收并正式投
入使用之日算起,10 个顺延年。
(5)施工周期:一期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内完
成交付,具备系统整体运转与调试条件,为地源热泵系统整体验收
提供保证;二期工程的开工和交付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情况确
定。
(6)移交验收:运营服务期结束后所有设施设备产权归甲方
所有,乙方保证项目移交时,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评价
标准》GBT50801-2013,能效等级为 1 级。本协议期满,甲方不再
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残值等费用。本协议期满之日起 5 日内乙方
将项目场地移交甲方,逾期不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自愿按照
每日 1 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甲方: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炎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应配合乙方推进项目实施和建设,包括协调政府、
国资监管、金融机构及其他外部资源,协调融资审批及资金落实,
配合重大事项决策,并协助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甲方支持的事
项。
(2)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投资超预算、工期
重大延误、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收益和履约的事
项,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交处理方案,双方按程序确认
后实施。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成本超支风
险、建设质量风险、建设安全风险、环保风险和工期延误等风险,
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不计入项目总投资。因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
建设成本超支险、建设质量风险、建设安全风险、环保风险和工期
延误等风险,由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担。
(4)乙方负责项目实施和建设,不免除甲方作为联合体成员
或项目相关方依法依约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履行配合义务,也不免
除乙方对项目实施和建设管理应承担的责任。
(5)本项目建设施工范围按照 51%:49%的比例划分投资边
界:占比 51%对应的工程内容由净化公司投资,委托炎龙公司组织
施工,双方另行签订施工合同;占比 49%对应的工程内容由炎龙公
司自行投资并建设施工。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二类费用,由净
化公司、炎龙公司按照 51%:49%的比例分摊支付。
(6)项目运营收费阶段,净化公司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炎
龙公司签订三方支付协议,明确校方将运营服务费全部支付给净化
公司,其中包含净化公司应收 51%收入及净化公司代收炎龙公司的
运营支出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协商,净化公司、炎龙公司仍按照 51%:
(7)项目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服务费、运营服务收入、政
府补贴、碳资产收益、绿证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合法收益。
收益均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与炎龙公
司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依托技术、工程与运维协同能力,努力
打造校园综合能源服务示范样板,助力公司拓展公共能源服务市场,
积累场景化运营及技术实践经验,丰富公司综合清洁能源供能体系。
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及项目未来收益受到项目建设进度、
投资及运营成本把控、项目收费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同时可能存
在市场竞争加剧、政策调控等多种不可控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无
法达到预期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强化项目统筹管理,从进度、
质量、安全、资金等方面全力保障项目稳妥有序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