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88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并使用
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3,3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143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回避股数 23,365,988 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王杰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
司拟向
中国光
大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分
行申请
并使用
授信额
度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依来律师、王智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二)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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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