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波生物: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3 19: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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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6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镔、阎丽明、梁桐栋、邓泽林因出差或外地办公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行权前,
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除权除息
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09.77 元/份调整
为 209.27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72)。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唐梦华、李飞和王玲玲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6-07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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