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 关于2026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3 18: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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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9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3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4 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566,327 股至 19,132,653 股,占公司目前
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1.48%至 2.96%(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下同)。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3 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直接或
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
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存在
因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
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回购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
值及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净资产 5.89 元/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之
回购条件。
触发上述条件之日(2026 年 7 月 22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且本次回购股份亦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
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4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其中公司自有
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 10%,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金额占比不高于 90%。
《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人民币不超过 13,500 万元人民币(大
写: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股票回购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三年。本次取
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
购金额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566,327
股至 19,132,65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1.48%至 2.96%。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19,132,653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2.96%;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
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98,528      2.52     16,298,528       2.6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0,202,146     97.48    611,069,493     97.40
    总股本       646,500,674    100.00    627,368,021     100.00
  注: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 646,500,674 股。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下同。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9,566,327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1.48%;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股本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回购
股份未能实现出售,导致全部被注销,则回购前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份数量(股)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298,528      2.52     16,298,528       2.56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0,202,146     97.48    620,635,819     97.44
      总股本       646,500,674    100.00    636,934,347     100.00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资产 422,341.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380,615.33 万元,流
动资产为 178,782.20 万元,回购上限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55%、3.94%、8.39%。综合考虑公司经
营、财务等多方面因素,管理层认为 15,000 万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上限,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比率为 5.30,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业务发展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健康,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
司合并口径下货币资金余额为 76,834.99 万元,较为充足,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
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因此,本次回购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132,653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当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仍在 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
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三个月、未来六
个月的减持计划
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
理王建瑜女士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 1,200 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2026 年 7 月 1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增
加增持方式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增持方式增加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
持,其他内容不变。截至 2026 年 7 月 12 日,王建瑜女士增持计划增持期限届满
并实施完毕,累计增持金额 1,203.57 万元(含交易费用)。除上述情况外,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
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增持计划,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
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且
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的,公司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一)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
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十二)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
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
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
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回购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存在
因回购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
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
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
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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