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函件》的复函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7 月 22 日、7 月 2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上述情况本人已知悉。
本人作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认真自查确认,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也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
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
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本人资
信状况良好,未质押所持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特此回复。
实际控制人: 扣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