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由 9.92 元/股调整为 9.57 元/股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杭
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编号:2025-022)、《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公告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并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四)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的相关
内 容 存 有 疑 义 或 异 议 。 2025 年 7 月 2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
明》(公告编号:2025-027)。
(五)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六)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
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登记工作,并于 2025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九)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公司以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240,592,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
B886379480)中的 56,400 股后的总股本 240,535,600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 84,187,460.00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需对回购价格
进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
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
为 P=P0-V=9.92-0.35=9.57 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联德股份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
(二)联德股份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相关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联德股份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的确定、预留部
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联德股份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联德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