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3 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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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
年7月23日下午2:30在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召开。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
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 人,代表股份 208,932,7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5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163,292,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1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45,640,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6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小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45,640,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6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9,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8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4,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78%;
反对 2,37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46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07,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5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92,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52%;
反对 2,373,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33%;弃权
股份总数的 0.45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4,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7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7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71%;
反对 2,580,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4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4,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7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79,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71%;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34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24,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48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09,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960%;
反对 2,662,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4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24,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481%;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09,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960%;
反对 2,64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58%;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6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4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2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3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29%;
反对 2,540,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71%;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9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20%;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8 股票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6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40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4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10%;
反对 2,52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9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00,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1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5,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06%;
反对 2,586,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94%;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0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08%;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02%;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3.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9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20%;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4.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9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20%;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5.00《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10,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3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95,2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20%;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6.00《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7.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703,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17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8,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670%;
反对 2,571,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9%;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8.0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9.00《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11.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457,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5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97,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051%;
反对 2,459,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4%;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提案 12.00《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69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4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7,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关联股东吴耀军先生和张骥女士回避表
决。
  提案 14.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6,342,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0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282,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9%;
反对 2,575,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36%;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刚和刘雷两位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现场会议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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