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1、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
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股东会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对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会,
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职权、
召开方式与条件、表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公司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等重大事宜作
出了有效决议,确保了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取消前)
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构成、职权、召开方
式、表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2025 年 6 月,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取
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事项,并同步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
则》,明确约定了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举、表决方式。
公司监事会运行期间,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
会议记录规范,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主要管理制度
的制定等重大事宜实施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按照相关规定出席监事会会议并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存在管理层、监事会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制度等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要求积极
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战略规划、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优势。独
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始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
则》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职责。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要管理制度的健
全完善等方面亦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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