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比中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中光”或“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奥比中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4
号),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0,103,09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用 5,266,880.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4,733,043.36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为 979,999,924.00 元,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4,999,599.64 元(含增值税)后,剩余募集资金
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6〕3-29 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
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入金额
合计 198,665.62 97,473.3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资金投入
周期较长,公司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建设周期按计划逐步分期投入,在各期资
金实际拨付前部分募集资金将产生阶段性暂时闲置,因此,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
财务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
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在保障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拟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
的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
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比中光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
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有权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
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实
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根据《监
管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
《监管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思翀 彭昭朕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