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灵: 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3 0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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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60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的
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元(均包含本数)。
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人民币 4.15 元/股计算,按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 4,819,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7%;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638,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4%。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司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如果后续前
述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需要根据相关规
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
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未达到行权
条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
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为充分维护投资者的长
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
的经营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
略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
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具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施;
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5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819,300 股至
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
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
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9,638,500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
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6,623,251      42.46%    1,216,261,751      42.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5,421,816      57.54%    1,625,783,316      57.20%
  股份总数     2,842,045,067      100.00%   2,842,045,06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4,819,300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
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6,623,251       42.46%    1,211,442,551       42.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35,421,816       57.54%    1,630,602,516       57.37%
  股份总数       2,842,045,067       100.00%   2,842,045,06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
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84,119.7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54,306.4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为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2.17%、3.08%、2.39%。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
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
市的条件。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规划
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
力。
   (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
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以及前述主
体及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
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
在本次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按照上述用途转让,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
用途,则未转让部分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如果后续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确保本次股份回购事项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具体办理回购股份工作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
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
续实施或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回购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行修改,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但不限于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等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股份回购事
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股份回购事
项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58)。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三、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及规划情
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将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五、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
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六、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
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未达到行权条
件或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存在被注销的风险。
中可能存在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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