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彬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一彬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3,09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
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586.7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年2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
年2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HZAA1B0077”《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开立新的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年产9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项目”,本公司
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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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
期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汽车零部件(慈溪)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
中心及信息化升级项目”原承诺投入但尚未使用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
延 期 至 2028 年 6 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687.27万元(不含
税),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注册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
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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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金额为4,5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购
买额度。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17,488.28万元,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30,481.08万元(包含存款利息收入
、银行理财本金、银行承兑保证金)。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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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
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1)。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市
场利率 2.40%计算,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240 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因此,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如下
承诺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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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压力,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补充流动资金所涉
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