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6-04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44,064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部分的简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33.08%;
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获授数量占本激励计
授予限制性股票 获授数量占授予限制
姓名 职务 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41人)
合计 14.43 33.08% 0.25%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
属事宜。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
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 6 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
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
宜。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业绩完成度的达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相比于2023年增长率
考核
归属期 (A)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8.00% 6.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18.50% 14.5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33.00% 25.5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A≥Am X=100%
相比于2023年增长率 An≤A<Am X=80%
(A)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
应的个人绩效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
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
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
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
单 的 异 议 , 无 反 馈 记 录 。 2024 年 9 月 25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
年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
议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
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相比于 2023 年增长率
归属期 考核年度
(A)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8.00% 6.00% 司 营 业 收 入 596,733,293.21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元。公司已达到本次业绩考核
目标的触发值,业绩完成度为
An≤A<Am,公司层面归属比
根据每个考核年度考核指标达成率(X)的完成情况,确定公 例 为 80% , 拟 归 属 44,064 股 第
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 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20%未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废。公司拟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X)
考核年度公司营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A≥Am X=100% 11,016股。
收入相比于 2023 年
增长率 An≤A<Am X=80%
(A) A<An X=0%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本次可归属的40名激励对象符
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合归属的任职期限及考核要
个人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求,个人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个人绩效系数 100% 80% 60% 0
归属比例为100%。公司将按照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相关事宜。
属比例×个人绩效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所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持有人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 额外限售期已于2026年5月4日
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 届满,公司将统一办理第一批
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次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 的归属事宜。
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一)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600 股。
(二)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中期权
益分派已于2025年11月14日实施完毕,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
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60元/股调整为14.58元/股。
(三)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及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已达
到本次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第一个归属期剩余20%未归属的11,016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
第二个归属期涉及的41,31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日:2026年7月22日。
(二)归属人数:40人。
(三)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4,064股。
(四)授予价格:14.5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使用的回购股份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4,884股,最高成交价为
含交易费用)。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
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
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
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
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
(六)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属
获授的限制性股 的限制性股 占已获授第二类限制性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数量 股票数量的比例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40人)
合计 13.77 4.4064 32.00%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20%。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 年 7 月 22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4,064 股。
(三)本次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本次 40 名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7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6)
第332C00023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26年7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40名股权激
励对象的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642,453.12元。
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58,502,300 0 58,502,300
(二)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44,064 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
场回购的股份,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但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因此减少 44,064 股。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不会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
次解锁、本次归属、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
授权,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本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
量、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定价依据、资金总额和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
销相关事项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对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
减少,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及授予价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