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意见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6 年 7 月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
标等其他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同意公司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702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
解除限售事宜。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