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 涉及诉讼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2 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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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6-050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6 年 7 月 21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当事人及案件信息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姓名或名称: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延田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琴、北京市竞天公诚(重庆)律师事务所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重庆青年汇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2023 年新安洁收购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 90%股权的
交易对手。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刘又铭
  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刘又铭在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郭俊男
  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郭俊男在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二)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或“旭宏公司”)90%股权转
让给原告,转让价格为 4,500 万元。同日,原告与三被告、刘佳签署《业绩补偿
及竞业限制协议》(下称“《协议》”),针对业绩承诺、业绩补偿、不竞争及
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协议》第二条明确旭宏公司及被告一对旭宏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以及 2025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对赌期”)累计净利润进行承
诺,业绩对赌期内实现累计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2,100 万元。《协议》第三条明确实现
业绩由原告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协议》第四条明确
业绩补偿及计算方式:若根据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业绩对赌期内累计实现净
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80%,则被告一应当对原告进行业绩补偿,应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
内的承诺净利润数×(全部股权计价基础-估值基准日公司账面净资产)×本次
交易出售股权比例,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同时明确业绩补偿
上限为 24,035,985.71 元。被告二、三对被告一前述业绩补偿责任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在业绩承诺期内,被告二、三继续担任标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为旭
宏公司管理层,负责实际经营活动全权管理,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负责。
  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旭宏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分所对旭宏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
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载明,旭宏公司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为-476.0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45 万元(即亏损人民币 428.45 万元),完
成率为-22.67%,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 80%。
   公司通过《提示函》《律师函》等方式多次协商和督促,要求三被告按照
《协议》约定履行承诺,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截止原告起诉之日,三被告仍
未支付,故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及《协议》第十一条之约定向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业绩补偿款 24,035,985.71 元;
逾期付款资金占用利息(以 24,035,985.71 元为基数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以日
万分之五标准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暂算至 2026 年 6 月 8 日,为
用由三被告承担。
   以上暂计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合计 24,288,363.56 元。
(四)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诉讼刘又铭、郭俊男、重庆青年汇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合同、准合同
纠纷一案,已经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查,决定立案审理,出具《受理
     ,编号为(2026)渝 0192 民初 26037 号。
案件通知书》
   案件尚未开庭,审判结果未知。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及旭宏公司目前正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
妥善跟进处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递交的《民事起诉状》
  (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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