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6-043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3,220.52万元,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70 号)同意,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907,4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07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7.49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066.5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
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止)》(众审字(2026)第 1161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会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后募集资金拟
总额 资金金额
投资额
科博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央计
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设(二
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
扩建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180,152.53 149,074.00 148,066.51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起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3,039.42 万元,拟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3,039.4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拟使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募集资
先使用金额 置换金额
金金额
科博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
央计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
设(二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能扩建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114,074.00 13,039.42 13,039.42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7.49 万元(不含税),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81.10 万元(不含税),本
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81.10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拟
序号 项目
总额 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合计 1,007.49 181.10 181.10
四、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
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
(2026)第 1172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6〕44 号)等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
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