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6-04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
项目实施情况,先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用于实施。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70 号)同意,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4,907,4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07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7.49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066.5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
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科博达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止)》(众审字(2026)第 1161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会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预计投资 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后募集资金拟
总额 资金金额
投资额
科博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央计
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设(二
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
扩建项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信
息化建设项目
合计 180,152.53 149,074.00 148,066.51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
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
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无法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公司需先通过外汇等方式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款项,能够充分利用商业信用,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
体操作流程如下:
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银行承兑汇票、
外汇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
外汇等方式支付。
付募投项目的台账,定期通知保荐代表人。
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到
公司一般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
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特性及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整体资金运作
效率,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占用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先行使用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
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