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6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2 日、2026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54)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2)。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
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300 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因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
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