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
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
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钱鑫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各位董事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关于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要求以及董事权利的内容基础上,作出豁免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豁免保证了全体董事的知情权,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上述豁免事项不影响本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
性。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要求,该部分回购股份在披
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履行相关审议
及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将相关股
份用于上述用途,相关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24 元/
股(含)。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62)。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