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
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1日披露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的
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反馈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与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误解之处。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