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3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
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53%,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3%。本次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范围
内。本次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于
司及全资子公司在 2026 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
不 超 过 60 亿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3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 ZHENYU TECHNOLOGY PTE. LTD.(以下简称“新
加坡震裕”)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华美银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East West Bank
Hong Kong Branch,以下简称“华美香港”)申请银行贷款,为满足其日常融资
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销售”)拟为上
述融资提供担保。
就上述事项,震裕销售与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中国”)
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总额度金额为美金贰仟万元整,用于开立融资性备用
信用证,为新加坡震裕向华美香港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时,震裕销售亦
作为出质人为上述授信总额度向华美中国提供存单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暂未申请开具上述备用信用证。
三、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期日为:2028 年 7 月 21 日
为新加坡震裕向华美香港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益人立即支付其所要求的任何担保函金额,且融资行无义务在支付前探究或证实
客户的任何违约行为。客户承认融资行无义务实质性卷入担保函受益人与客户之
间的任何实体争议。客户承认受益人向融资行提出的索付请求将构成融资行履行
担保函项下支付义务之最终决定性依据,并接受融资行据此作出任何担保履约付
款行为。一旦融资行要求,客户将立即支付并赔偿其根据任何担保函所欠融资行
的任何或全部已经或即将到期的金额,以使融资行免受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行因遵守任何担保函项下任何义务(或与此相关或由此产生的)而遭受、发
生的所有诉讼、索赔、索付、责任、损失、损害、成本和费用(无论何种性质)。
对于由融资行根据担保函已支付的任何金额,除非该等金额在融资行实际对外支
付当时已由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支付,否则均构成融资行对客户提供的融资,客户
应立即予以返还,并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罚息。
备用信用证,每一担保函的最长有效期不超过 18 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预计总金
额为 646,9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53%。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36,619.6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30.7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36,619.69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73%,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尚未实际发
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