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6-07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
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6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国显”)、全资孙公
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汇显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昆山国显、公司
(母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5.2 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和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6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因生产经营需要,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向交通银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
公司对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本
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昆山国显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昆山国显的担保余额 39.60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对昆山国显的担保余额为 40.10 亿元(其中占用 2026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
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一季度
总资产 1,119,454.69 1,115,161.46
总负债 575,864.72 576,878.10
净资产 545,644.76 538,283.37
营业收入 333,613.56 68,074.53
利润总额 10,775.98 -7,015.28
净利润 5,133.43 -7,361.40
注:2026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第一条 主债权
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
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
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
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
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
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第二条 保证责任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第三条 生效条款
(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
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名;
(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 担保的主合同
(1)币种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2)授信期限:自合同签署日至 2027 年 5 月 28 日。
(3)主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18 个月,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
迟于 2027 年 11 月 28 日。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昆山国显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
有昆山国显权益的比例为 96%。虽然昆山国显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
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
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工融金投
二号(苏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权属清晰,经营
状况稳定,虽然昆山国显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
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44,120.93 万元,占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3.6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74,400.0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3.37%,对子公司担保为 480.33%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