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6-072
债券代码:123265 债券简称:耐普转 02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司董事长郑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
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
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
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江
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
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激励对象资格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
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
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国梁、
王磊、沈昆,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同意公司定于 2026 年 8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
关议案。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投票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