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 格灵深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1 20:39:5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
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
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存在未出
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全体
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条件。上述董事会审议
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7/20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00万股~4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 购股份 占总 股本比 0.77%~1.54%
     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740194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价情况、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
购。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相应调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资金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用途                               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维护公司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价 值 及 股 200.00-400.00    0.77-1.54 5,000-10,00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东权益                                             之日起 3 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58,973,147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
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400.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按照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 2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200.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77%。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
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58,973,147   100.00   258,973,147   100.00 258,973,147   100.00

  其中:
回购专用      3,348,326     1.29     5,348,326     2.07   7,348,326     2.84
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258,973,147   100.00   258,973,147   100.00 258,973,147   100.00
注: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截至 2025 年 12 月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4.67%、5.37%、6.18%。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
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10.70%,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
持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董事
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
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前述相关人员在回购期
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
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
情况
   经公司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确认自本次回购方案披露之日起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披露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 3 年内出售完毕,未出售股份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届时
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后续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
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
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方案;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
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
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存在未出
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740194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格灵深瞳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