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605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
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券简称由“*ST 东晶”变更为“东晶电子”,证券代码仍为“002199”。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不变,仍为 10%。
一、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自 2026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不变,仍为 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相
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 条之“(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对股票交易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3 月 2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4,848.11 万元、-5,002.11 万元、-5,669.97 万
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34,304.34 万元,2025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经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
除,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所列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
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四、公司申请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自 2026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1 天,
并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ST
东晶”变更为“东晶电子”,证券代码仍为“00219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
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不变,仍为 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