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提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
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
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办理与股份回
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购方案;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
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4)。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