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定向减资方式退出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万元) 450,000
投资进展阶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进展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南昌沪旭的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者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和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出资 450,000 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旭)、方
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鸥贸易)共同设立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沪旭或
者并购基金)。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2022 年 3 月 22 日、2022 年 3 月
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方大炭素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方大炭素关于投资私募基金暨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公
司投资的私募基金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万元转让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南昌沪旭各合伙人重新
签订了《合伙协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南昌沪旭引入有限合伙人暨重
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南昌沪旭与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出资成立的江西方大
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企投)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以 24.5 亿元现
金出资购买宋德安持有的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
有限公司)29.54%股权、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省方大钒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26.84%股权及楚雄德胜商贸有限公司 1.53%股权,戴玲英持有的云南德胜
物流有限公司 51%股权及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 98%股权,童秀云持有的四川恒大矿业
有限公司 2%股权(上述公司合称标的公司,上述股权合称标的股权);2026 年 4 月 13
日,标的公司完成了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并完成了钢铁企投认可
的标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2026 年 4 月 15 日,钢铁企投将第一笔款(股权转让价
款的 50%)足额支付至交易双方在银行开立的三方监管账户。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南昌沪旭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钢铁企投对标的公司的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钢铁企投控
股云南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方大钒钛新材料有
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方大钒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
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2026 年 7 月收到南昌沪旭收益分配款项合计 21,820.20
万元。
二、本次对外投资终止情况
基于公司整体资金规划、为更有效地集中资源支持公司重点核心业务发展,优化资
金配置效率,保障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稳步推进,同时,鉴于南昌沪旭投资期已届满,
且营业期限将到期,经与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了《退伙协议》,各方同意:方大
炭素持有的南昌沪旭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为 45 亿元)以减
资方式退伙,阳光人寿持有的南昌沪旭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
为 6.45 亿元)以减资方式退伙,方大特钢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减少 5 亿元,保留合伙
人身份,上海沪旭、海鸥贸易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及合伙人身份保持不变,不参与本次
减资。减资前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减资前认 减资后 减资后 减资后实
序 合伙人 减资前认 减资前实 减资前实 减资 减资后实
缴比例 认缴出 认缴比 缴比例
号 名称 缴出资 缴出资 缴比例(%) 金额 缴出资
(%) 资 例(%) (%)
合计 1,200,000 100 915,100 100 564,500 635,500 100 350,600 100
本次部分有限合伙人定向减资退伙后,南昌沪旭总实缴规模调整为 35.06 亿元,方
大炭素、阳光人寿不再持有南昌沪旭份额。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南昌沪旭支
付的减资款 45 亿元及期间收益分配款 509.79 万元,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退伙日 2026
年 7 月 20 日期间南昌沪旭产生的可分配收入乘减资前公司实缴出资比例 49.1750%。
本次退伙及减资程序,已根据《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及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的约定,履行了合伙企业内部决策、财产份额结算程序,后续公司将配合完成工商变更
备案登记。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定向减资并退伙是公司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优化资
金配置效率,降低对外投资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