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 A 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 DRAM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兆易创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易创新”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兆易创新使用 A 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DRAM 募投
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7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值税)人民币3,958.49万元后,公司此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443.86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于2020年5月2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开设
的32310188000045744账户及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开设的110902562710703
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DRAM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调整前述“DRAM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用途及规模,并新增募投项目“汽车
电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合计 469,639.30
注: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再投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详见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三、本次使用 A 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一)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横琴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3MADRAPUU4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20栋210-214室
法定代表人:马思博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07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总资产 323,733.58 200,094.40
净资产 223,674.55 112,104.60
营业收入 110,644.41 89,004.59
净利润 61,360.60 22,094.44
注: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方案
公司拟以“DRAM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专户的A股募集资金向项目实施主体珠
海芯存增资50,000万元,以实施该募投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提供增资方 被增资方 增资金额 其中:计入注册资本 其中: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 珠海芯存 50,000.00 5,000.00 45,0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芯存注册资本由15,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的资金将存放于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DRAM募投项目的
建设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A股
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DRAM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增资不属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易创新本次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兆易创新本次使用A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系基于公司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A股部分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 A 股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 DRAM 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琨 杨智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