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6-03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拟以 40,800
万元收购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100%股权。
伙)(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变更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
设施投资基金结构和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基础设施基金联合
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厚疆”)共同设立了特殊目的公司
(SPV)暨智慧能源。
公司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持股 5%以上股东,且公
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担任广发证券非执行董事职务,广发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共同
设立基础设施基金的合作方中,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
为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担任基础设施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基金的日常运营管
理和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础设施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敬谊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
开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事项。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1(关联方)
名称: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 2 号民营科技园管理大厦 310-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3 年 3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CBPQ6B4T
主营业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股权结构:能源公司持有基金份额 77.5%;广发信德持有基金份额 20%;产业母
基金持有基金份额 2.5%。
基础设施基金于 2023 年 3 月设立,主要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电、储能、
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虚拟电厂等清洁能源项目。通过搭建特殊目的实体(SPV)
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统一持有 20 个光伏项目,覆盖工商业及户用光伏领域。
基础设施基金 2025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4,705.10 万元,2025
年末净资产为 41,794.76 万元。(经审计)
基础设施基金 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879.77 万元,6 月末
净资产为 42,674.53 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是广发证券持股 5%以上股东,且公司董事长郭敬谊先生担任广发证券非执行
董事职务,广发证券为公司关联法人。广发信德为广发证券全资子公司,担任基础设
施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基金的日常运营管理和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性影响。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基础设施
基金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交易对方 2
名称: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珠道 169 号 6 楼 6313 号
法定代表人:姜波
注册资本:1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14GMX4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谢永元持股 60%;姜波持股 4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信息 具体内容
公司名称 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爱卿
注册资本 40,000.0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CDPR0X0B
注册时间 2023 年 3 月 3 日
注册地址 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 2 号民营科技园管理大厦 310-13 室
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99.99998%;
股东
珠海厚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0.00002%。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以
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含股权投资);合同能源管理;节能
主营业务
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设施运营。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365.35
其中:应收款项总额 2,501.23
负债总额 78,821.17
净资产 40,544.17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317.11
净利润 4,12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77.87
注:部分数据加总差异均因计算中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所形成。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
收购股权涉及的中山公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
信德评报字(2026)第 110011 号):经评估,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41,531.32
万元。合并报表账面值为 40,065.87 万元,与上述评估价值对比增值率为 3.66%。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对价确定为 40,800 万元,过渡期损益中,固定 345 万元
归原基金享有,剩余损益由能源公司享有。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中山公用广发信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甲方 1)、珠海厚
疆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2)
受让方:中山公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1)首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 30%(12,240 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
订、先决条件落地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2)二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 40%(16,320 万元):标的公司完成股
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并完成交割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三期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款金额的 30%(12,240 万元):满足协议约定前
提、完成协议约定交接手续,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付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若交割
前智慧能源子公司云浮光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超付工程款 48.15 万元、江门市源诚新能
源有限公司截至基准日应收电费 155.30 万元未全额收回,能源公司可等额暂缓对应
部分尾款支付。
(1)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就逾期部分金额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协议约定的违约损失;
(2)甲方逾期完成股权转让,每逾期一日,应就股权转让总额按日万分之三支
付违约金,并赔偿协议约定的违约损失;逾期超过 30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甲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股权转让款总额的 2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
费等);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陈述保证、交割、风险兜底等约定,需赔偿对方全部直
接、间接损失(含律师费、诉讼费等维权费用)。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
的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产生
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推动公司新能源主业发展,有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相关产业布局,提
升新能源板块资产体量与行业竞争力,为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增长及实现行业领军目
标赋能,助力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当前财务状况稳健,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及经营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不包含经过股东会批准后免于累计
计算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0,800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该议案进行了审查,提出如下意见:
经对关联方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进行审阅,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完
善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
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
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同致信德评报字(2026)第 110011 号)。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