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18039 债券简称:煜邦转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财务总监李化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化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投资总监职务(非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财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原定任期 具体职务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到期日 (如适用)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承诺
否,不存在
投资总监 未 履 行 完
李化青 财务总监 个人原因 是 (非高级 毕的公开
月 21 日 月8日
管理人员) 承诺(含增
持承诺)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化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董事会同意聘任新
任财务总监前,李化青先生继续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财务总监的
职责,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化青先生未以
任何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周
德勤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文财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刘文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刘文财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曾于 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9 月及 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8 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业务有较为充分
的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刘文财先生的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任财务总
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刘文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刘文财先生简历:
刘文财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3 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本科学历。2005 年至 2010 年,担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高级经理;2010 年至 2011 年,担任中国远大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报表及项目管理总监;2011 年至 2016 年担任北京恒通创新赛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0 月就职于
本公司,任财务总监。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北京山海础石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
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