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4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万元) 50,000(减少投资)
投资进展情况 ?完成 ?终止 ?交易要素变更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出资 40 亿元,与关联方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沪旭”)共同发起设立钢铁产业投资基金,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2022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
大特钢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方大特
钢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6)。
大特钢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5),公司
与上海沪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江
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贸易”)签署了《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南昌沪旭钢铁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沪旭”)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昌市青山湖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大特钢关于南昌沪旭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南昌沪旭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取得了《私募投资
基金备案证明》,基金备案编码:SVJ470。
大特钢关于南昌沪旭引入有限合伙人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3-007),海鸥贸易将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 64,500 万元南昌沪旭出
资份额转让给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南昌沪旭
各合伙人重新签署《合伙协议》。
大特钢关于南昌沪旭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4),南昌沪
旭与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出资成立
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铁企投”)于 2026 年 3 月
公司 98%股权,童秀云持有的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 2%股权(上述公司合称“标
的公司”,上述股权合称“标的股权”);2026 年 4 月 13 日,标的公司完成了其他
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并完成了钢铁企投认可的标的公司章程
的工商备案;2026 年 4 月 15 日,钢铁企投将第一笔款(股权转让价款的 50%)
足额支付至交易双方在银行开立的三方监管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钢铁企投对标的公司的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钢铁
企投控股云南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物流有限公司)、云南方大
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省方大钒钛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四川恒大矿业有限公司。
另外,公司已分别于 2023 年 5 月、2026 年 7 月收到南昌沪旭收益分配款项
二、本次对外投资要素变更情况
鉴于南昌沪旭投资期已届满并进入退出期,且南昌沪旭基金实缴规模远大于
收购标的公司的所需资金,近日,经南昌沪旭基金管理人及各有限合伙人综合研
判基金退出规划并结合各合伙人诉求,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对南昌沪旭进行
定向减资,具体如下:方大炭素持有的南昌沪旭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
资和实缴出资均为人民币 45 亿元)以减资方式退伙,阳光人寿持有的南昌沪旭
财产份额(对应南昌沪旭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均为人民币 6.45 亿元)以减资方
式退伙,方大特钢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减少 5 亿元,保留合伙人身份,上海沪旭、
海鸥贸易认缴出资、实缴出资及合伙人身份保持不变,不参与本次减资,减资前
后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减资前 减资前 减资前实 减资后 减资后 减资后
序 合伙人名 减资前认 减资 减资后实
认缴比 实缴出 缴比例 认缴出 认缴比 实缴比
号 称 缴出资 金额 缴出资
例(%) 资 (%) 资 例(%) 例(%)
合计 1,200,000 100 915,100 100 564,500 635,500 100 350,600 100
配款 4,531,452 元,即 2026 年 4 月 1 日至退伙日(2026 年 7 月 20 日)期间南昌
沪旭产生的未分配利润乘减资前公司实缴出资比例(43.7111%)。
南昌沪旭减资后,公司认缴出资及实缴出资均为 35 亿元,认缴比例 55.0747%,
实缴比例 99.8289%,保留合伙人身份,公司将与上海沪旭、海鸥贸易签署新的
《合伙协议》,其中新的《合伙协议》相关条款变动如下:
条款根据上述减资后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改。
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 1 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的,不视为违反上述限
制,但该等借款或担保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
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基金实缴金额的 20%。
资决策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推荐 3 名,有限合伙人方大特
钢、海鸥贸易各推荐一名(共 2 名)。
除上述修订外,原《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公司基于南昌沪旭资金需求及退出整体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有
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减资完成后,南昌沪旭
认缴规模由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降至 635,500 万元,公司对南昌沪旭的认缴份
额比例由 33.3333%变为 55.0747%;实缴规模由人民币 915,100 万元降至 350,600
万元,公司对南昌沪旭的实缴份额比例由 43.7111%变为 99.8289%。后续,公司
拟与其他合伙人协商,退出南昌沪旭并以实物分配等形式取得南昌沪旭持有的钢
铁企投控制权,进而间接控制标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