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可归属的 43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激励对象名单。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