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之一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6,291,2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5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56,291,23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83,237,980 股。目前
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
置,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
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睿洋科技的通知,获悉睿洋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本次轮候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是否为限
冻结申请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售股及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人
东及其一 (股) (%) (%) 售类型
致行动人
睿洋科技 是 56,291,233 100.00% 12.54% 否 07 月 16 07 月 15 园区人民 轮候冻结
日 日 法院
合计 —— 56,291,233 100.00% 12.54% —— —— —— ——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标记数
股东名称 拍卖等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股) (%) 量(股)
(股) (%) (%)
睿洋科技 56,291,233 12.54% 56,291,233 0 100.00% 12.54%
普渡科技 51,821,600 11.55% 0 0 0.00% 0.00%
姚纳新 170,000 0.04% 0 0 0.00% 0.00%
合计 108,282,833 24.13% 56,291,233 0 51.99% 12.54%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睿洋科技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 83,237,980 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5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56,291,233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83,237,980 股。目前
睿洋科技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00%处于冻结状态,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
将影响睿洋科技的控股股东及王健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
定或变更的风险。
目前睿洋科技及一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282,8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13%;如果司法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强制处置后,睿洋科技及一
致行动人普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 1,000 万元,债务人到期债务未清偿,导致睿洋科技股
份被司法冻结,与上市公司经营无关。睿洋科技相关债务涉及的重大诉讼情况详见公司于
冻结生效变化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将睿洋科技名下持有的聚
光科技股票 1,200,000 股进行公开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若本次拟拍卖的股
份 最 终 拍 卖 成 交 并 完 成 过 户 登 记 , 睿 洋 科 技 的 持 股 数 量 将 由 56,291,233 股 减 少 至
渡科技和姚纳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 108,282,833 股减少至 107,082,8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24.13%降至 23.8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股东因司法强制执
行或者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处置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根据具体
减持方式分别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第十三条第一款:
“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有关协议转让的
规定,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
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拍卖受让方应遵守
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拍卖事项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活动、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睿洋科技股份被拍卖原因为,睿洋科技为下属子公司通海睿联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在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投资建设的杨广智慧农业小镇 PPP 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而被法
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睿洋科技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被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并被
冻结拍卖,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未开始,拍卖具体事宜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
告材料为准,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形。
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
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控股股东睿洋科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变
化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