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1 1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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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中勋先生《关
于提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
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
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邱中勋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公
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
关程序予以注销。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
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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