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健康: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1 18:07:1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健康                 公告编号:2026033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新马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马药业”)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2026 年 6 月 15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出具的
《税务事项通知书》
        (沈税稽二通〔2026〕377 号、沈税稽二通〔2026〕494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
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4)、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近日,新马药业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
                           (沈税稽二处〔2026〕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主要内容
   税务机关对新马药业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案源情况进行了
检查,作出以下处理决定:认定存在虚开发票违法事实,新马药业应补缴税费总
计 38,505,063.37 元 , 其 中 增 值 税 及 附 加 合 计 5,071,698.08 元 、 企 业 所 得 税
纳金。
   限新马药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苏家屯区
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
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新马药业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
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
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税务处理决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的规定,新马药业若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不属于《企业会
计准则》中前期差错的情形,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更正调整。具体影响以公
司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的 0.29%;净资产为 79,467,435.56 元,占公司合并报表的
重要子公司,其涉税事项不影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的正常运营,本事项未对公司
整体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邦健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