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ST元道 公告编号:2026-070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7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二层
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40,784,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545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9,627,0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2.5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1,157,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1,157,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1,157,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
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534,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0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90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968%;反对 20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248%;弃权 4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惠然、仲路漫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