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25 证券简称:惠丰钻石 公告编号:2026-067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为实现双方产业资源优势互补,拓宽合作领域、实现合作共赢,增强双方在
产业链上下游的竞争优势,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丰钻石”或“公
司”)近日与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金刚石”)签署了《战
略合作协议》。在高端装备采购、产业链协同及其他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旨在整
合各自在技术、装备及产业链资源上的优势,共同推进超硬材料产业的高端化升
级与高质量发展。
(二) 审批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
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无需其他
审批手续。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名称: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 18 号 A 座
成立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实验分析仪器
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
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
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国机金刚石为上市公司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机金刚石运营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
约能力。
三、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柘城县产业集聚区北海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来福
乙方:国机金刚石(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 18 号 A 座
法定代表人:闫宁
甲乙双方作为超硬材料行业的领军企业,产业资源互补性强。本着“优势互
补、互利共赢、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整合各自在技术、装备及产业链资源上的优势,共同推进超硬材料产业的高端化
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一、合作范围
作,同意在各自采购与供应管理体系内,将对方纳入重点合作对接范围。在质量、
交期、商务条件等综合因素同等情况下,甲方可优先考虑向乙方采购高端装备及
相关服务;乙方可为甲方重点项目提供技术对接、交付排产沟通与售后支持。
任何具体采购数量、价格、交货期、验收及付款等权利义务,均以双方另行
签署的专项采购合同/订单及附件(以下统称“专项合同”)为准。
提下,探索上下游协同、联合拓展、工艺与装备应用迭代等合作机会,共同促进
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流、联合申报项目、品牌联合推广等合作,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的专项安排为准。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效。期满前 30 日,双方可协商续签。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双方未签署专项合同的,不产生具体交
易义务。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
双方共同承诺如下:
划、售后响应等方面及时沟通需求与产能情况,提高合作效率。
合对方开展技术交流与协同研发。
定履行付款、验收等义务。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双方基于各自在技术、资源、资
本等方面的优势和良好合作关系,本次合作有利于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的深度合
作,共同推进超硬材料产业的高端化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五、 风险提示
等权利义务,以双方另行签署的专项合同为准。
同时加强风险管控,支持合同的实施执行。但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政策、市
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无法履行等
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惠丰钻石与国机金刚石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惠丰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