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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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现拟
选举如下四位人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四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经董事
会和股东会批准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任期三年。以下四个子议
案请分开表决(后附候选人简历)。
请全体参会股东表决。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13 年加入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
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加入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之前,其先
后在北京珠穆朗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青海庆泰信托北京分部工作。现任北京和
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谢建平先生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最近
五年在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公
司担任董事或监事。
*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控股股东北京泰坦通源天然气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清华大学,获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林栋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
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 1995 年加入 IDG 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
在爱奇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IDG HightTech (Beijing) Co., Ltd.)任副总裁。
裁;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任合伙
人;2016 年 6 月至 2019 年 2 月在和谐天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
任总经理职务。2019 年 3 月至今在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
合伙人职务。加入 IDG 中国基金管理团队之前,林栋梁先生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
中心任职。最近五年在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西藏锦坤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等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管。
*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和谐恒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MBA,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四川化工机械厂会计,成都宝洁公司会计,
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拉法
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财务副总监,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任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年加入拉法基集团。其后,先后担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成本主管,四川
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经理,
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贵州运营单位财务总监,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公司
部财务总监。现任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
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提案二、《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现拟
选举如下三位人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三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批准后,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任期三年。以下三个子议案
请分开表决(后附候选人简历)。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全体参会股东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会计系教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院长,最近五年在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年 8 月至 1991 年 7 月,北京市牧工商总公司,办公室秘书;1991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中国海外工程总公司,任项目经理,负责分、子公司的管理;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慧聪集团,任新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负责新产品的研究;
业部的筹建;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北京珠峰万维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
经理,负责视频会议的研发运营;2006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北京中搜网络
技术公司,任内容运营总监,负责内容运营管理;2018 年 12 月至今,独立投资
人。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行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向)毕业,获博士学位。历任东南大学热能工程研究所讲师、副教授;清华大
学科技处副教授、副处长兼清华大学军工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主任;
清华大学企业集团董事;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董事;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院长;
清华大学副秘书长;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顾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昆明
市呈贡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昆明市政府市长助理;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系教授。最近五年在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曾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立先生于 2018 年 6 月因对辉丰股份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于 2019 年 12 月被江苏证监局认定为辉丰股份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 5 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提名周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基于其具有丰富的管
理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个人能力,其受纪律处分和处罚的情况并非主观故意,公司
认为提名周立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将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