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完成配售新 H 股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根据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项下股东会对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的授权,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完成新增发行
境外上市股份(H 股)。除非另有说明,本公告所涉词语简称的含义与《关于根
据一般性授权制定 H 股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的定义一致。
一、完成配售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就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的批准),并于同日完成配售。公司于
人(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该等承配人及最终实益拥
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共 9,371,500 股新 H 股,占经配发及发行配
售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 H 股总数约 12.13%及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
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2.09%。紧随配售完成后,概无承配人成为公
司的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14.7 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配售佣
金及其他相关成本及开支后)约为 112.8 百万港元。本公司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用
作以下用途:
展,其中:
a.40%或约 45.1 百万港元用于欧洲(尤其是东北欧)及中东的海外市场拓展;
b.30%或约 33.8 百万港元用于发展现有自主开发品牌;及
c.10%或约 11.3 百万港元用于资助研发,以通过加强人工智能及数据技术的
应用,持续升级及迭代公司的“Giikin”系统。
消费品包装业务的范围;及
(包括支付办公室租金、员工成本、法律及专业费用以及其他行政开支)。
二、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 A 股总数为 380,635,288 股。本次发行完成
(1)已发行 H 股总数由 67,910,000 股增加至 77,281,500 股;及(2)已发行
后:
A 股总数维持不变,仍为 380,635,288 股。因此,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
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于本公告日期 紧随配售完成后
股东 股份数目 占已发行股份 占已发行股份
股份数目(股)
(股)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A股
已发行 A 股总数 380,635,288 84.68% 380,635,288 83.12%
H股
承配人 - - 9,371,500 2.05%
其他公众 H 股股东 67,910,000 15.14% 67,910,000 14.83%
已发行 H 股总数 67,910,000 15.14% 77,281,500 16.88%
已发行股份总数 448,545,288 100.00% 457,916,788 100.00%
注:由于百分比数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上表所列百分比数字的总和未必等于所
示相关小计或百分比数字的总和。
三、本次发行事项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合计持
股比例由 25.20%被动稀释至 24.68%。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持股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 (%) (%)
合计 113,015,407 25.20 24.68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