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0 21: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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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 769,030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拟变更回购用途并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769,03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 0.35%,待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216,679,393
股 减 少 至 215,910,363 股 , 注 册 资 本 预 计 将 由 人 民 币 216,679,393 元 减 少 至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 769,030 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99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江苏宏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21)。
   截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1,597,9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9.62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
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2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90)、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91,083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3,092,653 股的 0.6528%,回购
最高价格 26.53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3.00 元/股,回购均价 17.99 元/股,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29,761.5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
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
毕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和第二期股份回购计划合计回购股份 2,989,050 股,
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769,030 股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除该项内容调整外,回购方案中其
他内容不作调整。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 2,220,020 股
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股份总数 769,030 股进行注销,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本次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 769,030 股。本次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
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三、本次注销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6,679,393 股减少
至 215,910,363 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本次拟注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销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0        0             0             0        0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216,679,393   100.00       769,030   215,910,363   100.00

其中:回
购专用证      2,989,050     1.38       769,030     2,220,020     1.03
券账户
股份总数    216,679,393   100.00       769,030   215,910,363   100.00
  注:以上“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以 2026 年 7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测算,公司最
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 2,220,020 股拟用于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
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
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 769,030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 216,679,393 股的 0.35%。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
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
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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