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4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
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
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
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iconTEC”)与同一交易对手方,一家全球知名的汽车
电子客户 G 的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签订日常经营
合同金额约为 1,588 万欧元(含 19%增值税,折合人民币 1.23 亿元),系车载摄
像头装配测试整线设备及服务订单,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
过了 12.94%,达到公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交易对手
序号 签署时间 合同金额 合同标的
方名称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 G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
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ficonTEC 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4 月 ficonTEC 及其子公司与公司 G 及其子
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 G 及其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与公司 G 的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期间签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 1,588 万欧元(含 19%增值
税,折合人民币 1.23 亿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
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与公司 G 的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期间签署的日常经
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 1,588 万欧元(含 19%增值税,折合人民币 1.23 亿元),占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12.94%,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摄像头装配测试整线设备及服务,系 ficonTEC 为公司 G 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四条
产线设备均已交付验收完成的基础上,再次与该客户签订的车载摄像头装配测试
整线设备订单,ficonTEC 与该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为其在全球生产基地提
供整线服务,体现了客户对 ficonTEC 的持续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
实客户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公司
提升在车载摄像头装配测试整线设备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优势,提升核心
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
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