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0 20: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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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6-02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365,65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303%;按
回购金额下限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682,827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
股本的 0.215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一致行动人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
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时将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构建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稳
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 A 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
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五条规定
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87.87 元/股,
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票,按回购金额上限 1.2 亿元测算,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365,653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303%;按回购金额下限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
实施。
  二、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1,365,6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03%。假设本次回购
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921,580    3.76%     13,287,233   4.1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5,438,924   96.24%   304,073,271   95.81%
       总股本         317,360,504   100%     317,360,50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682,8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52%。假设本次回
购股份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921,580    3.76%     12,604,407   3.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5,438,924   96.24%   304,756,097   96.03%
       总股本         317,360,504   100%     317,360,504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9,623,548,847.4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4,430,015,789.12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2 亿元测
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5%、2.71%。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回购资金总额 6,000 万元(含)-1.2
亿元(含),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
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六个月的减持
计划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计划,
在未来六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开
展相关事宜。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六、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
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
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
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原则,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
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股价表现等因素决定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为本次回购事项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行使的权力除外。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
险。
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
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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