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71 证券简称:国科天成 公告编号:2026-044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天芯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芯昂”)
近日与四家客户签订合同,拟为该等客户提供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热
像仪产品,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人民币63,000.00万元(含税)。
相关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测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影响合
同最终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昂与四家客户签订合同,拟向上述客户提供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及热像
仪产品,合同金额总计不低于 63,000 万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10%。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
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定,并基于上述合同的保密要求,因上述交易中的相关信息涉
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若按照规则披露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豁
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芯昂与客户 A 签署的 2026-2027 年度采购协议
及不良品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了明确约定。
昂产能情况逐步增加,双方应在各季度末提前协商确定下一个季度的
具体供货数量及交付节点,合作期限最长不超过本协议生效之日 2 年。
(二)公司与客户 B、客户 C 及客户 D 签署的购销合同
(1)客户 B:人民币 12,500 万元(含税);
(2)客户 C:人民币 7,500 万元(含税);
(3)客户 D:人民币 5,000 万元(含税)。
后服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若上述合同能
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持续盈利水平。
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
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
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
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