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6-049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香泰”)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
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26 年 5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合
计增持金额为 4,997.7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中香泰出具的《关于增持克明食品股份计划实施完
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披露日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20,975,190 股 A 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1%,其中中香泰直接持有公司 24,791,120 股 A 股股份,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7.44%。
其他增持计划。
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的发展。
万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比不超过 90%。
计划。
成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期限的安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7 月 17 日收盘期间,中香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合计增
持金额为 4,997.72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中香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
湖南克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43,547,587 13.07 43,547,587 13.07
南县中香泰食品有限公司 24,791,120 7.44 31,319,920 9.40
南县中辉泰食品有限公司 23,743,680 7.13 23,743,680 7.13
陈克明 1,944,347 0.58 1,944,347 0.58
段菊香 142,700 0.04 142,700 0.04
陈克忠 877,500 0.26 877,500 0.26
陈源芝 4,413,000 1.32 4,413,000 1.32
陈晓珍 1,010,000 0.30 1,010,000 0.30
陈晖 174,858 0.05 174,858 0.05
陈宏 20,330,398 6.10 20,330,398 6.10
合计持有股份 120,975,190 36.31 127,503,990 38.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546,249 31.68 112,075,049 33.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428,941 4.63 15,428,941 4.63
注:表中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事项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行为。
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律师核查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主体具备实施本
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免于
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经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