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80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6.96 元/股,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
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86.96 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6.80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2 月 12 日
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2025年前三
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并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预案》 (公告
编号:2026-077),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7,341,804,965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票 17,665,380 股得出 7,324,139,585 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9081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18,651,587.28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元(含税)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6-007),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票17,665,380股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对应
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含 回 购 股 份 ) *10 股 , 即 每 10 股 1.387467 元
=1,018,651,587.28元÷7,341,804,965股*10股,即每股0.1387467元(计算结果不四
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2026年7月20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86.80
元/股调整为86.66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股现金分红)÷(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86.80-0.1387467)÷(1+0)=86.66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