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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UXI LEAD INTELLIGENT EQUIPMENT CO., LTD.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470)
建議採納2026年H股激勵計劃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 年7 月20
日,董事會已決議建議採納2026年H股激勵計劃(「2026年H股激勵計劃」)。2026
年H股激勵計劃將構成香港上市規則第十七章項下之股份計劃,其條文將符合其
項下之規定,並須待股東批准。
向合資格參與人提供福利的靈活手段;(b)通過向合資格參與人提供獲取公司專有
權益並成為公司股東的機會,使其利益與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及(c)鼓勵
合資格參與人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業績及利潤作出貢獻,提升公司及其股份的價
值,以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託之受託人於場內或場外購買或收購現有H股。2026 年H股激勵計劃項下可供授
予的獎勵股份不超過7,000,000股H股(佔採納日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
約0.42%,假設自2026年7月20日至採納日期間已發行股份數目並無變動)。在任
何情況下,根據2026年H股激勵計劃項下將授予的所有獎勵以及根據本公司任何
其他股份獎勵計劃項下將授予的股票期權及獎勵可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採
納日已發行相關類別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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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授權董事會及 ╱ 或其授權人士處理與2026年H股激勵計劃相關的事宜
為確保2026年H股激勵計劃得以順利實施,董事會建議,待股東於股東會上批准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會,以供股東考慮及(如認為適當)通過決議案以批准(其中
包括)採納2026年H股激勵計劃。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採納2026年H股激
勵計劃;(ii)2026年H股激勵計劃之主要條款;及(iii)召開股東會通告之本公司通
函,預期將按照香港上市規則之規定適時刊發及 ╱ 或寄發予股東。
截至本公告日期,建議採納2026年H股激勵計劃須待股東批准後,方可作實。本
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在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語及表達應具有如下相應涵義:
「A股」 指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普通股,於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並以人民幣買賣
「採納日」 指 股東會決議通過2026年H股激勵計劃之日
「董事會」 指 公司的董事會
「公司」 指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其A股已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
份代號:300450)及其H股已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
代號:0470)
「董事」 指 公司的董事
「集團」 指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普通股,於香港
聯交所上市並以港元買賣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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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及修改)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計劃之目的,不包括中國香
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股份」 指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包括A股
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庫存股份」 指 具有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涵義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無錫先導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
王燕清先生
香港,2026年7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王燕清先生、王建新先生、尤志良先生
及王磊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明燕女士、戴建軍先生及黃斯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