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智能: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0 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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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3        证券简称:天元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0 日
   ?   首次权益授予数量:224.00 万份,其中:股票期权 112.00 万份,限制性
股票 112.00 万股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11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1.10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94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公司方可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条
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20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12.00 万份,行权
价格为 11.10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00 万股,
授予价格为 6.94 元/股。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 首次授权日:2026 年 7 月 20 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12.00 万份
 (3) 首次授予人数:41 人
 (4) 首次行权价格:11.10 元/份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
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行权。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天元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48 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
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
权行权事宜。
     (7)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首
                            获授的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出全部权益数   次授予时公司股
                             数量(万份)
                                           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人
            员(34 人)
              合 计             112.00      41.48%     0.52%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1)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7 月 20 日
     (2) 首次授予数量:112.00 万股
     (3) 首次授予人数:41 人
     (4) 首次授予价格:6.94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
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
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
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
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第一个解除限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第二个解除限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第三个解除限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售期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
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首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授出全部权    次授予时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技术骨干人员、业务骨干
        人员(34 人)
            合 计             112.00    41.48%     0.52%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授权日激励
对象名单的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
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20日作为首次授
予日,以11.10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2.00万份股
票期权,以6.9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2.00万股
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期权首次授权
日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
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当期费
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作为定价
模型,并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用该模型对首次授予 112.00 万份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进行了预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①标的股价:12.87 元/股(2026 年 7 月 20 日收盘价);
  ②有效期分别为:1 年、2 年、3 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③历史波动率:13.18%、15.32%、14.92%(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
的年化波动率);
  ④无风险利率:1.1441%、1.2645%、1.2887%(分别采用中国国债 1 年期、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
所示:
首次授予股票期     股票期权摊销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权数量(万股)     成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行权价格、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二)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限制性股票各期的解
除限售比例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允价值,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
            摊销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制性股票数量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促进作用情况
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
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实施首次授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授予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尚需就本次授予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天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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